庄严肃穆的法庭上,女法官宣读着最后判决:撤销普陀区某街道居民委员会指定小平为叶某监护人的指定;指定小义为叶某的监护人;本判决为终审判决。
原、被告不约而同站起来,头也不回地走出法庭。这已是小平、小义姐妹两个短短一年多里第五次诉讼,而这五次诉讼的焦点就是她们的妈妈叶老太。
是孝女还是忤逆
叶老太早年退休,只有两个女儿。大女儿小平1990
年去了澳大利亚,极少回国。
1993年,叶老太的老伴患癌症过世。叶老太身体一天比一天差,几乎一直住在老年医院,几次病危开刀。作为叶老太身边唯一的子女,小义多年照顾多病的妈妈,个中辛苦外人很难领会。
2001年9月,大姐小平从澳洲回到上海,日渐苍老憔悴的妈妈向她诉说妹妹小义的种种不孝,小平十分气愤。
得知妈妈所有财产归妹妹保管,小平找到妹妹需要查询这几年妈妈财产的收入支出账目,并提出由她来保管妈妈的财产,小义没赞同。
年8月,小义忽然收到普陀区法院送达的两份诉状和传票,她一下子成了两个案件的被告,而原告都是妈妈叶老太。诉状中需要她返还财产并从原告的住房里迁走,两个案件的原告代理人都是姐姐小平。法院经鉴别发现叶老太患有老年痴呆,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这两个案子只得搁置,可母女、姐妹之间的恩怨却就此爆发。
今年初,小平以叶老太法定代理人名义第三提起3、四次诉讼,诉讼请求和前两次一模一样,而被告还是小义。第三坐到被告席上的小义发现姐姐之所以可代替妈妈行使诉讼权,是来自于居委会的一纸证明,称叶老太和小女儿长期关系不好,故应叶老太需要,指定大女儿为她的监护人。由于这一纸证明,小义又打起了她们母女、姐妹之间的第五场官司。
法庭上的论战
3月,小义向法院递交了诉状,需要法院确认自己为妈妈叶老太的监护人,同时撤销居委会的指定。
4月,普陀区法院依法适用特别程序对该案进行审理。
法庭上,起诉人小义看上去满腹委屈,觉得自己十几年来尽职尽责照顾多病的妈妈,姐姐连面也没露过,目前却指责她对妈妈不孝,要争夺妈妈的监护权,实在没道理。
小平则说,虽然这十几年身处海外,却一直惦念着年迈的爸爸妈妈。之前有两次回国,一次把妈妈接到澳大利亚住了半年,另一次是在妈妈病危时回国照料了妈妈一个月,等妈妈病好后才走。爸爸亡故她因事迫不能已不可以回国,但还是寄了1000
USD回来表孝心。然而每次回来和妈妈交谈,妈妈一直在诉说妹妹的种种不是,说小义不照顾她,还时常找茬和她吵架。于是,2001